患者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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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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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湘医保发〔2025〕42号关于规范整合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有关事项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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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,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,进一步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《关于印发〈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医保价采函〔2024〕224号)要求对我省现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和价格。我院将于2025年11月1日00:00起正式执行该文件政策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:

 

湘医保发〔2025〕42号--关于规范整合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.PDF 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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